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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6-02-07 点击:

  2.1项目名称:省道104 博爱县许良镇唐庄至沁阳市山王庄镇廉坡段改建工程。

  2.5项目规模:项目位于焦作市博爱县和沁阳市境内,路线起于博爱县许良镇唐庄S104与X079交叉处,沿老路向西经江岭堡村后上跨丹河进入沁阳境,途经新店后转向北与省道307交叉,继续向北下穿焦柳铁路到达路线终点沁阳市山王庄镇廉坡村北。路线公里,其中博爱县境内长1.610公里、沁阳市境内长2.586公里。

  全线无新增占地;沥青混凝土路面 46.745千平方米;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0.121千立方米;现状桥梁182米/1座,维修加固利用;涵洞131.9米/5道,其中完全利用1道,清淤利用1道,维修利用3道;平面交叉26处,分离式立体交叉3处,管线处;沿线公里。

  本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平原区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山岭区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18.0米,路面宽度9.0~12.0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桥梁、涵洞维持原技术标准,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50,其他技术标准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设1个标段,标段号:S104-SG;施工监理设1个标段,标段号:S104-JL。

  施工S104-SG标段: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施工监理S104-JL标段:主要包括省道104 博爱县许良镇唐庄至沁阳市山王庄镇廉坡段改建工程的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修复等监理服务工作。

  2.8计划工期:施工S104-SG标段:120日历天;施工监理S104-JL标段:监理服务期限:85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规定,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适用范围为部审核、审批资质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未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3.1.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国、省道普通干线公路新建(或改建、扩建、改造、结构性修复)工程施工业绩。

  3.1.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1.5项目总工要求: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人事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2.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规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适用范围为部审核、审批资质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未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国、省道普通干线公路新建(或改建、扩建、改造、结构性修复)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取得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行业监理工程师证书(JGJ)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专业)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代为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1网上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视频》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提交方式:网上提交。

  8.1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现场开标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1号机。

  8.2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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